【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四次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3-11-15
【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四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四次招标)
(招标编号:0773-2341GNJLHWGK279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 2023 年11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四次招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
用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饮用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0773-2341GNJLHWGK2797)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
产品编号:1;产品名称:大桶饮用包装水(天然矿泉水、天然水)(不含空桶);产品规格:每桶
不低于18L;件/箱/桶:1桶;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19.03元;
产品编号:2;产品名称:大瓶饮用包装水(天然矿泉水、天然水);产品规格:每瓶不低于4.5L;
件/箱/桶:4瓶/件;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86元;
产品编号:3;产品名称:小瓶饮用包装水(天然矿泉水、天然水);产品规格:每瓶不低于330ml;
件/箱/桶:24瓶/箱;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29.73元;
采购有效期:3年。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
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订单签订后,指定送货地点在长春市主城区范围内24小时内送达;郊区48小时内送达;外
县市(含双阳、九台)主城区72小小时内送达,外县市乡镇机构96小时内送达。供应商按要求
将所需货物送到用户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搬运到指定位置。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全部3种规格产品。
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每种规格产品品牌均不得少于3个,否则本项目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认证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
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供应商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取水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
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厂商授权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
8.供应商应具备APP 或使用电子化便捷手段下单结算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
9.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当年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11号楼 2303室
领取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 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及其联系
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供应商如为原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取水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
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厂商授权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打印;
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缴纳
文件款,并将填写后的《购买文件登记表》及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联系人:*** 电话:17743469015 邮件:zhongjinjlsfgs@163.com
传真:04***-81150785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3年11月26日09点30分前发
送至309611162@qq.com 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 WPS 格式
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 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点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11
号楼 230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免费)、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11号楼 2303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函件:309611162@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11号楼 2303 室
联系人: ***
电 话: 17743469015
电子邮件: 3096111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三(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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