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3-120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项目编号:JLFL2023-1201;
1.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1.3 服务内容:对八家二级分行网点上缴款、自助设备款项、上门收款客户封包、代理同业等款项进行清分整点;
1.4 预估金额:2年5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314万,二标段266万);
1.5 服务周期:2年;
1.6 入围家数: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其中:
第一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及延边分行;
第二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松原、白城、吉林市分行。
1.7 为保证公平性,每一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第一标段中标供应商在第二标段仍然排名第一,则第二标段顺次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合规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期间内的净利润不为负);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社保缴费资料。单位社保缴纳人数应在10人(含)以上;2.4 信誉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③投标人承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书。④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2.5 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2.6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岗位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经办清点现金的人员取得相应《反假资格证书》且清分公司应具有投保现金险承诺,现金险保额应覆盖单日清分最大量;应投保员工忠诚险,保额不低于500万/人;2.7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每个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也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投标。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9 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份与银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相关的成功服务案例;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1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04 日至2023年 12月 08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6469086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3-120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项目编号:JLFL2023-1201;
1.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属八家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
1.3 服务内容:对八家二级分行网点上缴款、自助设备款项、上门收款客户封包、代理同业等款项进行清分整点;
1.4 预估金额:2年58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314万,二标段266万);
二级分行 | 计划数量 | 预估金额(万元) | 期限(年) | 标段 |
四平分行 | 1 | 38 | 2 | 一标段 |
辽源分行 | 1 | 32 | 2 | 一标段 |
通化分行 | 1 | 72 | 2 | 一标段 |
白山分行 | 1 | 48 | 2 | 一标段 |
延边分行 | 1 | 124 | 2 | 一标段 |
吉林市分行 | 1 | 110 | 2 | 二标段 |
白城分行 | 1 | 36 | 2 | 二标段 |
松原分行 | 1 | 120 | 2 | 二标段 |
合计 | 8 | 580 | | |
备注:1.预算金额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1.5 服务周期:2年;
1.6 入围家数: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其中:
第一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及延边分行;
第二标段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松原、白城、吉林市分行。
1.7 为保证公平性,每一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第一标段中标供应商在第二标段仍然排名第一,则第二标段顺次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合规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成立不足三年,则成立期间内的净利润不为负);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社保缴费资料。单位社保缴纳人数应在10人(含)以上;2.4 信誉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③投标人承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书。④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2.5 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2.6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岗位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经办清点现金的人员取得相应《反假资格证书》且清分公司应具有投保现金险承诺,现金险保额应覆盖单日清分最大量;应投保员工忠诚险,保额不低于500万/人;2.7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每个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也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投标。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9 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份与银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相关的成功服务案例;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1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04 日至2023年 12月 08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6469086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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