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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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12-01409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期全年院内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登陆“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9576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售价:0元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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