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3-12-28

【招标公告】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0121号
2.项目名称:延吉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3.项目编号及品目名称:见下表
项目编号
品目名称
JLCR2023-CG55
测绘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653,250.00元
6.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653,25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年之内完成。
9.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其他机构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形式和权利义务关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相关资质主管部门未开展到期延期换证认定工作,若供应商资质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联系电话:0433-8333039。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均可提供)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材料。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 500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大厅受理处)。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二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确保自身健康状况投标人须佩戴口罩。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道天池路4123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1977号
联系方式:0433-20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           (单位名称)               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单位名称)               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及售后服务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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