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3-12-30

【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LC-20231229-01
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79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79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管廊安全防护带附属工程(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
2、项目编号:JLLC-20231229-01;
3、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不接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内容:北大沟污水管线排迁改造工程二;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外埠投标企业须按相关规定执行;(5)、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9)、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剧院路环宇天地E2号楼29楼            
联系方式:*** 1776780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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