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路网工程:锦江路二期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渭水街-秀水街)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路网工程:锦江路二期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渭水街-秀水街)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路网工程:锦江路二期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渭水街-秀水街)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路网工程:锦江路二期道路及管网建设 工程(渭水街‐秀水街)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31219FJSZ0100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路网工程:锦江路二期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渭水街-秀水街)施工已由吉林市龙
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
理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工程起点渭水街,终点秀水街,建设长度584米、宽度30米,属于城市次干路。同时,实施随道路敷设雨污水管线及绿化等
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控制价:1640.2997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
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园区锦江路。
2.5计划工期:2024年4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共 199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
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
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8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
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29 日08:00起至2024年1 月 23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详见吉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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