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3-76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4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 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设车站五座,分别为福祉大路站、吴家店站、前十 里堡站、东五里屯站、何家屯站,设置手检点位10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级 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企业需提供长春市公 安局备案审批证明。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仅限于专业保 安服务不包含物业等其他涵盖保安服务的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无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本单位公章。 3.5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台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编号:HTZB2023-761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现已具 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委托吉林 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选定服 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车站安检安保服务项目(2024.2.1-2024.10.31) 2.2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设车站五座,分别为福祉大路站、吴家店站、 前十里堡站、东五里屯站、何家屯站,设置手检点位10个。 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运营车站安全检查、安全巡查及施工作业管理 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9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 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本合同期满,招标方有权另行招标或在未履行完新的服务合同签订程 序时,投标方配合招标方继续进行服务工作,服务费用按照上一期服务合同标准,以实际发 生时间具体结算,并执行原合同条款,直到新的合同签订为止。 2.4质量目标: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文件),投标方依照合同约定 的安保服务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严格按照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执行。 2.5服务地点:长春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级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在 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企业需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投标 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仅限于专业保 安服务不包含物业等其他涵盖保安服务的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无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本单位公章。 3.5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 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 司(长春市翔云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 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办理;办 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外省(市)企业需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 审批证明; (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 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 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 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 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 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 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地点 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豕加 签名) 招标八吠六屠女少珥 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吉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