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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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吉林新基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成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L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新基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标段,CT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第二标段:胃 镜2条、肠镜1条、腹腔镜系统1套、手术麻醉机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3套,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第三标段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自动分析 系统1套、全自动妇科分泌物系统1套、普通光学显微镜1台、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台式 离心机1台、自动检测血压计5台、心电图机6台、自动洗胃机1台、除颤仪1台、康复电 动直立床1张、悬吊康复训练器1套、吞咽生物反馈刺激仪1台、经颅磁治疗仪1台,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002)吉林经济技术开发 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00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 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 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 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 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日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 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 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 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日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 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 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 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1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③《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近一年任意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售价:5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0号希尔顿欢朋酒店一楼友朋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0号希尔顿欢朋酒店一楼友朋厅 七、其他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成林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CL2024-002。 2.项目名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一标段***.00元;第二标段 8950000.00元;第三标段 2481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CT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二标段胃镜2条、肠镜1条、腹腔镜系统1套、手术麻醉机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 系统3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三标段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自动分析系统1套、全自动妇科分泌物系统1套、 普通光学显微镜1台、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台式离心机1台、自动检测血压计5台、心电 图机6台、自动洗胃机1台、除颤仪1台、康复电动直立床1张、悬吊康复训练器1套、吞 咽生物反馈刺激仪1台、经颅磁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q 3.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 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 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 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 库(2016〕125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日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2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国际中心9楼908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 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0号希尔顿欢朋酒店一楼友朋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新基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499号(1419室) 联系人: ***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成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国际中心9楼 908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新基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499号(1419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成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国际中心9楼908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clin888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多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穴(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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