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YZB-2023-14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1.15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总部2处行车公寓(繁荣路行
车公寓、世纪广场行车公寓)及3号线滑雪场车辆段、6号线车辆段等3处办公地点,以发
包的形式由第三方统一管理,停车场管控、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等区域的日常值守及
安全工作等。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车辆段、办公楼和行车公寓(包含滑雪场车
辆段、繁荣路行车公寓、世纪广场行车公寓)、6号线车辆段以发包的形式统一由第三方管
理,保障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安全为基础逐步进行项目委外,拟中标单位必须明确并
落实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内基础安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安全
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内容为确保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安全无事故,提供优质、
细致,周到、高效的安保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
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级以上公安部门
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
安服务能力。
2业缋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0 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保安服务业
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
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
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
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0年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外埠企业须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
内任意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
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下同),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文件的请将以下登记材料
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于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收件邮箱“2756940481@qq.com”,我司在收到登记资料后将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
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时需附的登记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2)资质证书
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4)单位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
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6)近
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2020 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1份(7)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
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8)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
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
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9)外埠企业须
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复印件1份。2招标文件售价 1000.00元,售出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 室)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3-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招标
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6号线车辆段、办公楼、行车公寓安保外委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总部2处行车公寓(繁荣路行车公寓、
世纪广场行车公寓)及3号线滑雪场车辆段、6号线车辆段等3处办公地点,以发包的形式
由第三方统一管理,停车场管控、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等区域的日常值守及安全工作
等。
2.4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车辆段、办公楼和行车公寓(包含滑雪场车辆段、繁
荣路行车公寓、世纪广场行车公寓)、6号线车辆段以发包的形式统一由第三方管理,保障
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安全为基础逐步进行项目委外,拟中标单位必须明确并落实办公
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内基础安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安全协议,明
确安全责任和监管内容;为确保办公楼、行车公寓、车辆段安全无事故,提供优质、细致,
周到、高效的安保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周期:3号线(包含滑雪场车辆段、繁荣路行车公寓、世纪广场行车公寓等)服务
周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1个月):6号线车辆段服务周期:2024年4
月1日至 2025年9月30日(18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服务目标: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号文件),投标方依照合同约定
的安保和安保服务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 IS09000 国际质量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箅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级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
务许可证》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安服务能力。
3.2业缋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0 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保安服务
业缋(需提供有效的业缋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
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
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
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企业须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
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文件的请将以下登记材料扫描件及联系
人、联系方式、邮箱于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件
邮箱“2756940481@qq.com”,我司在收到登记资料后将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
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附的登记
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
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6)近三年投标人业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2020 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1
份;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
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
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外埠企业须提供长春市公安局备案审批证明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1曰9时00分,地点
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2024年02月01日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武
长
009t
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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