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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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1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5.30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6号线工程由袁家店站至长影世纪城站,线路全长29.7km, 共设车 站为22座。招标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评 价依据、评价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各系 统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评价、常规安全防护设施评价、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评价、特种设备 安全检查评价、冷热滑及空载试运行安全评价、典型车站及隧道热烟测试评价、典型车站人 员疏散安全评价、典型车站大客流疏运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及运营组织评价、试运营基本条 件评价、现场隐患分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 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符合应急管 理部1号令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贲人及技术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贵人均须具备国家一 级安全评价师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 3业缋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类似项 目业缋(需提供有效的业缋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0年1月1日 至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囗之间成立的 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2年12月31日以后 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投标单位拟派遣的其它评价人员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 师资格或为省市专家库成员,专业应涵盖“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土木工程、通信、信号、 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等专业。 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节假 口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鸿园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室)购买招标文件,购 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贲人及技术负贲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人授 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三 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 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信 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 告发布之口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期间)(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栋2单元10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栋2单元1016室) 七、其他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贲 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日概况:6号线工程由袁家店站至长影世纪城站,线路全长29.7km,共设车站为22 座。 2.4招标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评价依据、 评价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各系统安全设 备设施安全检查评价、常规安全防护设施评价、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评价、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评价、冷热滑及空载试运行安全评价、典型车站及隧道热烟测试评价、典型车站人员疏散安 全评价、典型车站大客流疏运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及运营组织评价、试运营基本条件评价、 现场隐患分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6质量要求: 试运营前安全报告的编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标准》 (AQ8007-2013)的要求,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通过行业内专家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符合 应急管理部1号令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日负贵人及技术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日负贵人及技术负责人均须具备国家 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类似 项目业缋(需提供有效的业缋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0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 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2年12月31日以 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投标单位拟派遣的其它评价人员应具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资格或为省市专家库成员,专业应涵盖“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土木工程、通信、信号、 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等专业。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中困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法 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期间); (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Q3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吉林 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2024年02月19日 联系电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屮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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