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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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桦甸市河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三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3>-00168 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90 万元,招标人为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 工程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 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 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 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 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下 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 不予受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 不予受理。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人民路 5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438889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绿地中央广场 b10-b 1041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492689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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