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B-2024-01-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3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2.2最高投标限价:587万元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037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40360平方米(其中预留国家区域卫生中心用地面积4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85.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业务楼、病原微生物检测楼、公共卫生检测楼、应急指挥中心、卫生应急保障楼、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暂存、生活垃圾站及门卫等。购置公用工程设备及实验设备;
2.4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和首善大街交汇处西南侧;
2.5招标范围:项目主体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场区道路、园林绿化等所有为达到本项目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建筑规划方案、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参加初步设计评审等;
2.6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4日内完成方案设计;21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7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主要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解密投标文件、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结果的通告》(第625号)文件,对2022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中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7.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及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7.4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9.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501734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项目编号:HSZB-2024-01-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3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建设(异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
2.2最高投标限价:587万元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037平方米,本次用地面积40360平方米(其中预留国家区域卫生中心用地面积4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85.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业务楼、病原微生物检测楼、公共卫生检测楼、应急指挥中心、卫生应急保障楼、污水处理站与医疗垃圾暂存、生活垃圾站及门卫等。购置公用工程设备及实验设备;
2.4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和首善大街交汇处西南侧;
2.5招标范围:项目主体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场区道路、园林绿化等所有为达到本项目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建筑规划方案、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参加初步设计评审等;
2.6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4日内完成方案设计;21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7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主要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解密投标文件、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结果的通告》(第625号)文件,对2022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中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7.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及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解密成功后现场主持人进行唱标,投标人须确认唱标内容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签章;
7.4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9.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501734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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