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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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C-2468002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7.3464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中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 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4680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已经吉发改审批【2023】124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暂估价(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高新区星河街以东、火炬路以南、云河街以西、公园绿地以北区 域。 2.3 建设规模:吉林大学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位于长春市星河街以东、火炬路 以南、云河街以西。项目由新建的 6 个建筑单体及总图及外网组成。建筑物分别为 1#基础 科研楼建筑面积 15108.52 ㎡,2#测试中心楼建筑面积 3891.07 ㎡,3#先进制造楼建筑面积 2055.84 ㎡,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3050.59 ㎡,4#协同创新楼建筑面积 3335.18 ㎡,5#博士 后和专家学术综合楼建筑面积 3915.38㎡;6#门卫室建筑面积 43.75㎡,总建筑面积 31570.87 平方米。建筑物均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 1~5 层,1#楼高 30.45 米,其余建筑物低 于 21 米。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主要包括 1#~5#楼、门卫、地下室、外网。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电子巡 更、UPS 不间断电源、机房、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报告厅多功能会议系统、停车 管理系统、一氧化碳浓度监测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智能化外网,以上系统不含配管、接线 盒、桥架等预埋部分。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总工期 193 日历天;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757.3464 万元(含暂列金 5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 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 CA 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按照授予的操作 权限,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 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 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 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CA 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05 室,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 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长春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17 中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 务中心);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589332826)。投标 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 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 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 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 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 30 分钟内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 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 格式)、评标结果公示摘录表(Word 格式/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及手机号码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5.6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7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 1333 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 133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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