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辽源市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3】10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预估勘探孔工作量暂定为407个孔,其中控制孔勘探孔深20米之内62个,超过20米38个,一般性钻孔307个。
2.2项目编号: LYHJZB2024-032614-CS
2.3磋商范围:工程勘察。
2.4项目地点: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
2.5最高投标限价:63.16万元。
2.6勘察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勘察规范标准。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6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3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90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
电话:***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3】10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预估勘探孔工作量暂定为407个孔,其中控制孔勘探孔深20米之内62个,超过20米38个,一般性钻孔307个。
2.2项目编号: LYHJZB2024-032614-CS
2.3磋商范围:工程勘察。
2.4项目地点: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
2.5最高投标限价:63.16万元。
2.6勘察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勘察规范标准。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6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3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90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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