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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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JLS-HWZB03-202403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ZJGJ-JLS-HWZB03-202403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标段划分:两个标段预算金 额:一标段:85万元;二标段;30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一标段:物联网流量计;二标段: 物联网皮膜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项目地点: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完成合同金额止(具体内容以与甲方实际签订合同 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相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 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良好承诺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 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2021年至2023年12月31日内行贿行为记 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 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供应商均可向上述2个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002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燃气智能计量器具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二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相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 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良好承诺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 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2021年至2023年12月31日内行贿行为记 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 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供应商均可向上述2个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支 (签名)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 商为 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良好承诺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 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2021年至2023年12月31日内行贿行为记 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 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供应商均可向上述2个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业京时问 法定节假日除外) (1)方式将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51460623@qq.com,邮箱主题框内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代理 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 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扫 描后《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邮箱,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 简要填写项目名称。 售价: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文件费收款人全称:账户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净月分公司;账号:8113601012400316661;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行号: 电 话: 1660445205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龙\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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