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儿童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3-00245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联系电话:0431-80663516。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从东门进入)。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人:***
电话:***(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办公电话)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3-00245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联系电话:0431-80663516。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从东门进入)。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人:***
电话:***(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办公电话)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24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长春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4-04-08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4-04-18 09: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4-04-18 09:00 |
地点 |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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