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油田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2024年油泥油土处置三次

所属地区:吉林四平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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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四平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2024年油泥油土处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林油田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2024年油泥油土处置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FW-0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对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2024年产生的落地油泥油土进行处理,处置项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油泥油土进行处置,处理产生的原油及燃料油返还至双伊联合站(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交油地点,另行通知)。油泥油土处置费用执行吉林油田公司概预算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发布落地油土处理指导价格的通知》中的处置单价(403.5元/吨,不含运费);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当公司具备内部承揽的时候,本招标项目终止,合同相应解除。
2.1.2施工地点:甲方油土贮存池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贮存池坐标:43.381012,125.036511;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保证期:详见合同条款;
2.1.6服务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100.65万元(含税),预计2000吨。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包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万元);
2.3.2履约保证金:/
2.3.3 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准入)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3.1.6公共条款
3.1.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1.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1.6.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3.1.6.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1.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1.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1.6.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1.6.9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1.6.10投标人应承诺其处理站的准确坐标及运输距离,同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图例的绘图格式绘制运输路线图,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此运输路线为履约过程中的唯一运输路线。中标后,招标人将依据中标单位承诺的坐标及路线图进行实地考察核验,对于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2 技术资质要求
3.2.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3提供HSE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及救援措施,并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HSE风险、初步评估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2.4设置HSE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
3.2.5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3专业要求:
3.3.1 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经营规模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HW08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年经营规模2000吨及以上。
3.3.2 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油气田企业油泥、油土、炭黑处置相关业绩,且自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至少有油泥、油土、炭黑处理业绩一项,提供有效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格式见“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3.3 开工要求:签订合同后,应保证可在合同签订生效次日起30日内合规开工处理含油污泥(油泥油土)。(承诺)
3.3.4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5月12日至 2024年05月1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05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5916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马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4年05月11日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附件5:《承包商积分管理方案》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项目描述

预计油土工作量

技术要求

备注

油土处理(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43.381012,125.036511)

2000吨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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