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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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HGC-CC-FWZB03-202404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9.9571万元,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
式,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
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
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
七、其他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HGC-CC-FWZB03-20240407
一、拓标条忤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
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
2.2项目内容: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度物流项目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具体
内容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2.3服务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实际工期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形式,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
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
O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
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
司邮箱(2210941521@qq.com,邮箱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并
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
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
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2210941521@qq.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
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纵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6777 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6777 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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