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四平市
发布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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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四平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24-44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93,964.19元,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
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开标室
七、其他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人楼金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日编号:HC-JLZB-2024-4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日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
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项日地点:四平东南生态新城B-02、B-03地块。
2.5计划工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2,693,964.1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吉公办字【2016】21号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安个技
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壹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
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
3.3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
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涉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免税
证明文件)。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
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木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
无效)。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
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需加盖公章及项日经理本人签字)、社保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
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
(6)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
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2楼廾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入): 孙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仕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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