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黑区域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

所属地区:吉林吉林市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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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采购单位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吉黑区域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黑区域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4-05-30 08:32:26
吉黑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谈判基础信息
竞争性谈判编号:JHQY-JT-2024-0100
采购单位:吉黑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30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30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5-30 12: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5-30 13:3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85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HQY-JT-2024-010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永吉支行/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05016170360000083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固定式空压机安全检测检验 安全服务 1.000 挂账付款 吉林环保
矿用自卸车安全检测检验 安全服务 8.000 挂账付款 吉林环保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测检验 安全服务 4.000 挂账付款 吉林环保
高压开关安全检测检验 安全服务 16.000 挂账付款 吉林环保

收货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西阳镇黑山村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厂内)
┃详情描述

                                                                                           第一章  项目概况说明及投标各项要求
吉黑区域(以下简称招标方)针对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项目进行议标(竞争性谈判),现采取阳光招采平台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欢迎您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
二、项目内容、检测检验数量、检测检验标准、考核条款及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矿山在用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详见报价单)
(二)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集团标准、规范: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检测检验数量:1、固定式空压机,型号:V-22-8,数量:1台;2、矿用自卸汽车,型号:同力875B,数量:8台;3、电力变压器,干式ZTSG(H)F-RL-400/6数量:1台;油浸式S11-800/6数量:1台;型号为SCB13-800/6/0.4数量1台;型号为SCB13-400/6/0.5数量1台,合计4台;4、高压开关设备,数量:16台。
(四)检测检验地址: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检测检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下发的AQ/T 2075-2019《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规定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七)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吉林环保公司: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18943518277 (吉林省外检测检验机构中标后需在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报备,并将报备情况告知发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矿山在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出具合格的纸质版(盖有检测检验单位公章)检测检验报告后,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财务部门核对并挂帐,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不贴息)、抹账、抵物等方式进行付款。
(九)收款单位: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吉支行 
账    号:22050161703600000833
银行行号:105242100236
(十)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的约定
1、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招标方交纳人民币大写捌佰伍元整(小写85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款,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3)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4)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②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③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吉林环保公司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②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③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十一)中标方放弃中标或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招标方有权将其列入招采平台黑名单,拒绝其参加招采平台所有招采业务。

┃联系人
曲鑫 / 1316693797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58256280
监督举报邮箱:ygcg@jds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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