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通化市 发布日期: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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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通化市 采购单位 梅河口市庆源城乡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TG2024-0027-F)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庆源城乡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市山城镇镇区环卫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 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 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天成国际39号楼69门 市)报名免费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梅河口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中高泰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天成国际39号楼69门市)报名免费领取文件。报名时需授 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 (4)社会保险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售价:免费获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 2.地点:梅河口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庆源城乡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山城镇东放街一委六组2/1-83-2(山城镇东放路南侧桥头东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8幢509号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杨禾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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