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乾财采购[2024]665号)
【招标信用】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乾财采购[2024]665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吉林 松原市 | 采购单位 | 乾安县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乾财采购[2024]665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
乾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垃圾收集车及18立方米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GGZYBM-2024123)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乾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松原市乾安县乾安镇宇宙大路2565号
当事人2:吉林省众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蓝色港湾二期E区5号楼401
三、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举报人王森龙提交的举报信,举报乾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垃圾收集车及18立方米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多处设置大量没有细化和量化的评分标准包括:
1、技术参数的评分标准存在设置的分值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将所有技术参数都纳入评审范围,技术指标的总扣分大于技术部分总分值,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不满足技术参数的扣分处理过于苛刻,增加了投标难度,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
2、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容易造成评标委员会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可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内容,并将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变相本地化服务,增设了投标人义务和成本,排斥外地投标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情形,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4、仅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作为评审标准不合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公正性;类似业绩定义模糊,没有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属于变相将采购货物的业绩作为评审要求,增加了评审的不确定性。
5、付款方式缺乏明确的时间点及支付比例,给投标人带来操作困扰和潜在风险。
6、本项目商务要求规定质保期内“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的内容不合理,结合质保期评分项5年质保才能满分的要求,意味着产品5年内维修超过3次就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局针对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相关当事人对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答复。
四、调查情况
经本局依法调查,调阅查询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当事人的答复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以上举报事项1-6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定事实如下:该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设置不合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七十一条,处理决定如下:采购单位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乾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乾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乾安县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