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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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406-FW4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车(包含铲车装车、平整场地等所有 费用),招标人为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高新区提供冬季清运积雪服务,外雇清运雪车辆服务 商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清运车辆:20立方米以上自卸车100辆、50型铲车30台;具体金额根 据清运积雪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2标段选择一家服务商为北湖区提供冬季清运积雪服务, 外雇清运雪车辆服务商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清运车辆20立方米以上自卸车50辆、50型铲车20 台;具体金额根据清运积雪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1标段; (002)长春 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有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需车况良好、有安全保障,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除自 有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有效的租赁合作协议并提供每台车车辆信息及驾 驶员信息。 3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业绩。 5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 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1 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 图结果为准)。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按照标段自 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002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有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需车况良好、有安全保障,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除自 有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有效的租赁合作协议并提供每台车车辆信息及驾 驶员信息。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业绩。 5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 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1 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 图结果为准)。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按照标段自 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2406-FW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恒 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外雇清雪运雪车辆服务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3服务内容:1标段:选择一家服务商为高新区提供冬季清运积雪服务,外雇清运雪车辆 服务商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清运车辆:20立方米以上自卸车100辆、50型铲车30台;具体金 额根据清运积雪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2标段:选择一家服务商为北湖区提供冬季清运积雪 服务,外雇清运雪车辆服务商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清运车辆:20立方米以上自卸车50辆、50 型铲车20台;具体金额根据清运积雪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元/车(包含铲车装车、平整场地等所有费用) 2.5服务时间: 2024-2025年度清雪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告知为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车 辆。 2.6 服务地点:1标段:高新区;2标段:北湖区。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有交通运输 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需车况良好、有安全保障,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除 自有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有效的租赁合作协议并提供每台车车辆信息及 驾驶员信息。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业绩。 3.5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 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1 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 图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按照标段 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北京时间,法定公 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 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ianyujls@163com, 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 人获取磋商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环卫基地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二期14楼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环卫基地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A2二期14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筌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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