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罗兰香谷供排水工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辽源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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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辽源市 采购单位 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罗兰香谷供排水工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兰香谷小区供排水工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均为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4-33(HC)
2.2 项目名称:罗兰香谷供排水工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内容:采购水箱式叠压(无负压)165立升供水设备1套及其配套泵组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产品的供货及安装,包括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5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金)。
2.6 安装完成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完成。
2.7 交货地点:罗兰香谷小区。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具备产品检测报告;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7日9:3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东路37号(魁星楼东侧河滨水厂院内)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  编:136200                   
联系人:***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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