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青岛艳阳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560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560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翔宇 电话:010-58131245
邮箱:2002790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延吉热电2×210MW机组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改造EPC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560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560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青岛艳阳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星火博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62.800000 | 181.3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1、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零排放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低温浓缩塔+高温蒸发系统供货、浙江威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 2、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X1000MW煤电项目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及辅助系统-高温烟气蒸发干燥设备-干燥塔设备供货、湖南钜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 | 1、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 2、山西公司霍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项目、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翔宇 电话:010-58131245
邮箱:2002790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