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辽源市 | 采购单位 |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LYHCZX2024-35(HC)
2.2建设规模:在现有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区预留位置处,扩建一座调峰锅炉房和相关配套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包括新建2×70MW角管式层燃高温热水锅炉设备及配套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及脱硝系统等设备。锅炉房(包含引风除尘间)建筑面积4627.45m2,建筑层数局部6层,建筑高度28.60米,结构形式为轻钢结构;脱硫池建筑面积356.76m2,建筑层数局部地下单层,建筑高度4.60米,结构形式为轻钢结构;脱硝辅助及渣仓间建筑面积661.82
m2,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7.90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脱硝辅助间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高度3.46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区道路硬化;封闭渣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扩建调峰锅炉房和相关配套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锅炉本体安装、工艺管道安装、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高低压电气、自控仪表,厂区道路,封闭渣仓,设备现场制作、安装以及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2.4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金)。
2.5服务地点: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区内。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9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LYHCZX2024-35(HC)
2.2建设规模:在现有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区预留位置处,扩建一座调峰锅炉房和相关配套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包括新建2×70MW角管式层燃高温热水锅炉设备及配套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及脱硝系统等设备。锅炉房(包含引风除尘间)建筑面积4627.45m2,建筑层数局部6层,建筑高度28.60米,结构形式为轻钢结构;脱硫池建筑面积356.76m2,建筑层数局部地下单层,建筑高度4.60米,结构形式为轻钢结构;脱硝辅助及渣仓间建筑面积661.82
m2,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7.90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脱硝辅助间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高度3.46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区道路硬化;封闭渣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扩建调峰锅炉房和相关配套用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锅炉本体安装、工艺管道安装、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及脱硝系统超低排放、高低压电气、自控仪表,厂区道路,封闭渣仓,设备现场制作、安装以及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2.4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金)。
2.5服务地点: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区内。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9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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