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7-17

【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2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面积300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犯罪记录; 3.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身份 证); 3.2.1提供由本人签字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2.2提供由本入签字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3.3不接受与招标人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和自然人参与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交以前不涉及与 招标人有过民事纠纷和不涉黑恶的承诺书。 3.4本项目只接受单一法人或单一自然人参与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编号:HTZB2024-628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 HTZB2024-628的“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现发布招标公告,现诚邀符 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房屋基本情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湖大路办公楼(一至七层办公区)租赁面 积3000m²。 2.2房屋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2年,具体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 2.3房屋招标办法:整体招租。 2.4 租金底价:根据中介机构按照房屋现有状态进行的租价评估结果,房屋租金底价为:年 租金为人民币 50.3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犯罪记录; 3.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身份 证); 3.2.1提供由本人签字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2.2提供由本人签字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3.3不接受与招标人有过民事纠纷的法人和自然人参与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交以前不涉及与 招标人有过民事纠纷和不涉黑恶的承诺书。 3.4本项目只接受单一法人或单一自然人参与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 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 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 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 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 证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汇通 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 整)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匆仁立屏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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