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增)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增)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 增)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L2024-07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增)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 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 增))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他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增)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FL2024-0701
2.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 2024 年小区楼栋管网维护地沟改造材料采购含安装项目(新 增);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4.采购预算:40 万元;
5.项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
6.计划到货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7.质保期:2 年;
8.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项目适用范围:此项目适用于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 围中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 行合同的能力,有安装能力的队伍,并有安装经验;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
3.3 投标人应有仓库或储货场进行充足的货源储备,保证供货、施工有可靠的货源保障并应 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3.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告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8 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授权投标人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3.9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方式: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 原件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邮箱(164690868@qq.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员工且社保证明需明确体现出被授权人员姓名);(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 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售价:8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18186849055
联 系 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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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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