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所属地区:吉林辽源市
发布日期: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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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辽源市 |
采购单位 |
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丰县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DFHJ-DF-FWZB3-202407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条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3年度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
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
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记录截图(含投标人、法人、被授权人)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4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下同),到东丰县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12号),持法人或授权人持法人授
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缴纳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2021-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3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犯罪行为查询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东丰县南山宾馆主楼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丰县南山宾馆主楼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2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2022
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
业主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J-DF-FWZB3-20240704
项目名称:2022年东丰县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防洪影响评价,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3年度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
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
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记录截图(含投标人、法人、被授权人)对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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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地点:东丰县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12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丰县恒
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12号),持法人或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缴纳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
证副本、2021-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
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犯罪行为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在
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
截图,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南山宾馆主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名称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丰分理处,账户:东丰县恒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40310011015200000841;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
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东丰镇锦绣街3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丰县恒佳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广场路212号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地 址:东丰镇锦绣街33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0994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丰县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丰县广场路21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83494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岌抖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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