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中心血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4-023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4-023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9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4-023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4-023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血站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9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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