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通化市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第二实验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8064679821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554341616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2 08:46 - 2024-08-15 15:00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第二实验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2、付款方式:三年分期付款或以财政实际情况拨付。
3、送货方式: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4、送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附件: 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需求清单.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吉林省 通化市 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惠民路1086号第二实验中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8064679821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554341616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2 08:46 - 2024-08-15 15:00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第二实验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智慧黑板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触控一体机;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智慧黑板:需完全满足采购单位设备需求参数需求,不允许负偏离,详见附 件。; | 23套 | ***.00 | 希沃/seewo 鑫城 视隆 |
买家留言: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2、付款方式:三年分期付款或以财政实际情况拨付。
3、送货方式: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4、送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附件: 第二实验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需求清单.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吉林省 通化市 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惠民路1086号第二实验中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参与供应商制作并上传报价表(报价包含货物、税费、人工、安装、调试、发票运输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表按照采购需求清单中产品的参数要求,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并通过“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上传。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3、付款方式:三年分期付款或以财政实际情况拨付。4、中标人须在中标后1日内携带中标供货的同批次产品样机和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所有带星号的技术参数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和所投智慧黑板产品的厂商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证书、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CMMI-5认证、ISO27701、IS014064、ISO/IEC27001、GB/T29490及QCO80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到采购单位处进行审查,全部通过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如拟定中标人未在要求期限内提供设备样机及以上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虚假应标,丧失中标资格。5、签订合同前,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金额的5%),如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6、确保产品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货物交货延时或不符合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损失由供货商承担。7、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参与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通过“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上传,质保期3年(超过3年的按合同要求执行),质保期内无条件更换,免人工费、免上门费。出现问题后,马上快速响应问题,收到保修要求后2小时内到场维护。 |
偏离要求 |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附件”的技术要求完全满足,不接受技术参数负偏离,如不满足不予确认成交,并对构成恶意竞标行为的,按照下面条款进行处罚。 |
恶意竞标违纪处罚 | 1、根据违约处理规则: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响应,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且追究其法律责任。2、供应商存在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违反交易秩序的或者不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拟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指定技术参数的按虚假应标处理,延误采购进展耽误教学使用,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
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