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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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
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
(1)工厂所在地之间及同城短途运输
(2)备件仓库所在地之间
(3)工厂/备件库与经销商之间
(4)工厂与检测机构之间
(5)经销商与指定供应商之间
注:以上为客户暂定地点,项目运行后会随业务实际运行情况发生变化,中选供应商需配合调整,不再另做补充说明。
2.3服务期限:2024-10-01—2027-09-30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末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如过期正在办理中,须提交已提交审核的证明及承诺函。
3)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许可证应明确显示供应商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黑名单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
3.1.3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承诺在业务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按照比例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车籍及行驶证和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已发生任意一月租赁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送至甲方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甲方在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接收甲方对乙方做出的“黑名单” 处理及集团公司内共享;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以上零部件物流运输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提供的每个合同应附带一张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金额不限, 供应商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询,并提供发票查询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询截图)和一张银行回单(金额不限),银行回单应带有银行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23:00至2024年9月23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座机:0431-80606211、0431-80745102
手机:***
邮箱:xingdong5@faw.com.cn、linjianjun1@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2025757
纪委举报邮箱:jw_yqwl@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
(1)工厂所在地之间及同城短途运输
(2)备件仓库所在地之间
(3)工厂/备件库与经销商之间
(4)工厂与检测机构之间
(5)经销商与指定供应商之间
长春工厂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安庆路5号 |
成都工厂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177号 |
佛山工厂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虹岭路1号 |
青岛工厂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城新区华泉路 |
天津工厂 | 天津市宁河区海平路与惠众街交汇 |
长春库 |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腾飞大路0618号 |
北京库 |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16号 |
广州库 |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上小洲村)最北端 |
济南库 | 山东省齐河县经济开发区308国道南(永锋钢铁厂东邻) |
西安库 | 西安市临潼区北田镇秦王二路与渭水五路十字西南角(中国黄金对面) |
成都库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六路77号(安博工业园) |
武汉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邓南街沿103省道向西3.5公里(武汉船舶交易服务中心西侧) |
新疆库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兵团工业园丁香一街4号 |
华东库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宝钱公路4920号 |
天津口岸 | 天津市经济开发区西区新环北街36号 |
青岛库 |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解放三路与青石路交汇口西1000米 |
长春机动车检测中心 | 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捷达大路555号 |
上海储融 | 上海市嘉定区朱戴路900号1-2幢 |
苏州储融 | 苏州市常熟市沙家浜镇久隆路5号6幢 |
上海通敏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成路530号11栋 |
常州南德 | 常州市武进区津通工业园15A |
大众天津变速器厂 | 天津市东丽区中南五街49号 |
大众中国 | 北京市朝阳区七圣中街12号院1号楼 |
招商车研 |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金大道与凤华路交叉口西南340米 |
普瑞塞斯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石岩同富裕工业区10-2号厂房 |
宁德时代 |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蕉城区新港路与十九号路交叉口 |
中创新航 | 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4号 |
注:以上为客户暂定地点,项目运行后会随业务实际运行情况发生变化,中选供应商需配合调整,不再另做补充说明。
2.3服务期限:2024-10-01—2027-09-30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末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如过期正在办理中,须提交已提交审核的证明及承诺函。
3)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许可证应明确显示供应商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黑名单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
3.1.3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承诺在业务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按照比例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车籍及行驶证和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已发生任意一月租赁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送至甲方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甲方在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接收甲方对乙方做出的“黑名单” 处理及集团公司内共享;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以上零部件物流运输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提供的每个合同应附带一张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金额不限, 供应商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询,并提供发票查询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询截图)和一张银行回单(金额不限),银行回单应带有银行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23:00至2024年9月23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时,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座机:0431-80606211、0431-80745102
手机:***
邮箱:xingdong5@faw.com.cn、linjianjun1@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2025757
纪委举报邮箱:jw_yqwl@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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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41048/01 | 大众危险品运输项目 | 服务 | 2024-09-18 23:00 | 2024-09-23 23:00 | 2024-09-27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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