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昌邑区农村房屋既有节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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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吉林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丰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昌邑区农村房屋既有节能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昌邑区农村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40918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昌邑区农村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立项事宜的情况说明》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市、区财政资
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昌邑区农村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控制价:467.4892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
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
2.5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共 3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
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
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
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 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2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2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上午8:00至2024年10月08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
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
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天津街江湾馨城9号楼10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丰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卓越方舟综合楼8单元32层914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天津街江湾馨城9号楼10楼
联系人:王宇博
联系电话:0432-62791901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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