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招标公告】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白山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招标编号:ZMW-2024-1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800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建设一条日可处理 500 吨干的陈腐垃圾筛上物、造纸厂橡塑类固废、其他橡 塑类固废的固废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生产线,占地面积约 100 亩,年可处理橡塑类固废 16.5 万吨,年产人工原油约 8 万吨,年产值约 3 亿元。建设范围包括厂区围墙及大门门岗、固废 精细化分选生产线、低温无氧热解生产线、毛油回收净化存储设施、不冷凝气净化存贮设施、三废处理设施、配套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厂区范围内供电供汽给排水系统、以及配套厂房 及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等(最终以详细设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申请 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无重大失信及违 法行为,正常存续并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投标人(独 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方)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一项及以上相类似的设 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 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职业资格,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3 个。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 员的权利与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3.6 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类似业绩 是指投资额或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 在建的以中标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的业绩均视为有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必须在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吉林
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报名,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 扫描将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zixunbaishan@163.com 邮箱,同时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报名时 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 B 证;(5)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 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 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 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
七、其他
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MW-2024-120
一、招标条件
2.1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招标人为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100%自筹资金。
2.2 项目已具备 EPC 工程总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山市城乡固废资源化处置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计划建设一条日可处理 500 吨干的陈腐垃圾筛上物、造纸厂橡塑类固废、其 他橡塑类固废的固废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生产线,占地面积约 100 亩,年可处理橡塑类固废 16.5 万吨,年产人工原油约 8 万吨,年产值约 3 亿元。建设范围包括厂区围墙及大门门岗、固废精细化分选生产线、低温无氧热解生产线、毛油回收净化存储设施、不冷凝气净化存贮 设施、三废处理设施、配套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厂区范围内供电供汽给排水系统、以及配 套厂房及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等(最终以详细设计为准);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41800 万元(含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费用、财务成本、流动资
金等) ;
2.4 招标范围:原料暂存车间、原料暂存及预处理车间、原料分选车间、塑料热解车间、污 水处理站、公用工程用房、办公楼、门卫、仓库、危废库、备品备件库等的采购和施工,并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除工艺设计以外的土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 项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交付 和质量保修等 EPC 总包全部的工程内容(最终以详细设计为准);
2.5 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计划从以下两个地块选择其中一块,第一块地为吉林省白山市浑 江区不大远沟吉林华美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一般工业用地约 30 亩+紧邻的砖厂一般工业 用地约 65 亩,第二块地为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东山村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一般 工业用地约 130 亩。
2.6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中标后 90 日内完成;
建设周期: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7 质量要求: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文 件及条文;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无 重大失信及违法行为,正常存续并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投标人(独 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方)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一项及以上相类似的设 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 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职业资格,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3 个。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 员的权利与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3.6 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类似业绩 是指投资额或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 在建的以中标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的业绩均视为有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
4.3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必须在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吉林省白 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报名,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扫描 将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zixunbaishan@163.com 邮箱,同时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4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 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 B 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6)被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会议室(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 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江边门市)。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须在 开标日期 10 日前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华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喜丰路 16 号华美佳园办公楼 20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鑫德名仕 8 号楼一单元 101 门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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