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09-30

【招标公告】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24J-LHS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2.2最高投标限价:4277.4770万元(其中含税暂列金额:347.000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双碳内建一街、建二街、建四街、乙二路、乙六路、康一路、康二路等24条街路配套绿化。具体包括栽植乔灌木、地被,播种草籽及后 期养护管理;设置园林景观小品、建设挡墙等。 2.6计划工期:其中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养护期为建设期结束后两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9工程结算方式:按照《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关于2022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长城乡联规 〔2023〕1号)有关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推行过程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4年9月底 之前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 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 标被否决。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 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4)在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凡已注册的投 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 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 话:肖笛17767766355。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 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 门市)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 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 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 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 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 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 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 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 (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 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 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 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 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 邮 编:130028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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