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09
【招标公告】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
择
(招标编号:ZWHY2024-09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东城国有资木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08 时3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12
日16时00分,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
机构邮箱(339131824@qq.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吉林省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吉林省同晟科技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吉林省同晟科
技有限公司)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WHY2024-0910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对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选择进行招
标,采购人为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
选择;
2.2服务地点: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完成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
托的专项审计,年度审计,项目决算审计、财务咨询服务等。
2.4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同时合同金额不超过200万,若服务期限
或合同金额有一个超过上述规定的上限则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期内表现重新选
定);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7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对
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不给予经济补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提供《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
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问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囗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12囗16 时00
分,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39131824@qq.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入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6)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
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4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899号蓝色港湾大厦24栋3楼
联系人: ***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联系人:***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 899号蓝色港湾大厦24栋3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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