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招标公告】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吉林艺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04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万元,招标人为吉林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要求出具2019、2020届毕业生培养达成与中期发展评价报告(本科)与二级
学院独立数据报告;按要求出具我校2024及下一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含本科和研
究生);提供项目进度查询系统、调研原始数据库等。(具体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供应商如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
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
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
关证明材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
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9)提供2021年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7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B-20240414。
2.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高校毕业生第三方调研评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6万元。
5采购需求:按要求出具2019、2020届毕业生培养达成与中期发展评价报告(本科)与二
级学院独立数据报告;按要求出具我校2024及下一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含本科和
研究生);提供项目进度查询系统、调研原始数据库等。(具体详见文件)
6.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启动调研后3个月内交付。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供应商如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
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
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
关证明材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
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9)提供2021年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
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招标部)。
3.方式:现场获取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其它开户证明资料。
(5)“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7)“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售价: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
收。
2.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艺术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联系方式:0431-85618269、177431019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联系方式:0431-85618269、1774310197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艺术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人:***
电 话:0431-85618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姚清疗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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