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5
【招标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 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ZYGJ-CZFW-24269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 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
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YGJ-CZFW-24269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24〕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o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2024-2025年度经开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总承包;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2.3招标内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
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北海路、世纪大街、卫星路、自由大路、十堰街、哈尔滨大
街等街路乔、灌木、草坪新植及裸土治理等。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 2024年11月25 日-2025 年7月31日;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
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
能力及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
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
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投标人拟投入全部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
职人员,须提供近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
承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承担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及造价人员除外),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
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
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
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
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6时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
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
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
路3013号),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内推送为准,参加
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
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
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
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
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
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
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
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
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
电 话:***、17767728616(办公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 话:0431-8996025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34974420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农②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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