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7
【招标公告】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
设项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SZB24-1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设项
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
设项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
设项目-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4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需为本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量经造价部门
同意人员可以适当调整,但不得少于4人);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供应商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
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曰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1项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JLZS9986@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
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
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
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供
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签到、签收单”电子版和竟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供
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
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
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签到、签收单”所提供的邮箱中,供应商收到竟争性磋商文
件后须回复已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
签到、签收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八.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 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建设项目-造
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劳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竟争性
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长春市移动排涝主基地
建设项目一造价咨询劳务外包单位;
2.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及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工程结算书止;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采购预算:26.0874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4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需为本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量经造价部门
同意人员可以适当调整,但不得少于4人);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供应商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
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5.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1项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
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ZS9986@163.com),并同
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
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3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
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供应商,代理机构
将“投标人签到、签收单”电子版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
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银行转账
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竟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投标人签到、签收单”所提供的邮箱中,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须回复已收
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签到、签收单”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八.联系方式”。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曰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仟元的竞争性磋商保证
金。
2.本次竟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网站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 1505 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ZS9986@163.com
又·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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