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
成立之日起至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设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
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
权函。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果原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则相关投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022 年1月1日至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证明文件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主
要设备须具有1个以上(含)类似成功销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可
以证明以上业绩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协议、订单或最终
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买卖双方印章(其中订单或最
终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至少需加盖买方印章)、主要内容、签订时间、正文第一页等信息,
缺少任何一项视同证明文件无效。同时,投标人应准备好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
将根据评标需要审核证明文件原件(原件备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囗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团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口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6:00止,每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获
取招标文件资料:投标人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授
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手续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
心A座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出 售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
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售 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
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
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
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L-SH-2024-03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
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口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交货期: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400 万元(含税)。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口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
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团其他情形:无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为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初步
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注初步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
能进入详细评审【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该项目重新招标】。初步评审及
详细评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
成立之日起至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设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
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
权函。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果原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则相关投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022年1月1日至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证明文件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主
要设备须具有1个以上(含)类似成功销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如实提供可
以证明以上业绩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协议、订单或最终
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买卖双方印章(其中订单或最
终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至少需加盖买方印章)、主要内容、签订时间、正文第一页等信息,
缺少任何一项视同证明文件无效。同时,投标人应准备好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
将根据评标需要审核证明文件原件(原件备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团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团本项目
囗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6:00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投标人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手续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
中心A座803室)获取招标文件。
出 售: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
贸易中心A座803室)。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
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
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三楼会议室。
八、【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
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31-88408868
举报邮箱:jcbjwbjl@163.com
信函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B座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
联系人:张永垄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邮 编:13000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zcmjgcgl@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 69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 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cmj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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