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6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2024-2026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2026 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 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RS2024-625-LT32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 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中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604万元,招标人 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1本项目对吉林市联通及各县域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进行 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包1吉林市分公司; (002)采购包2舒兰分公司; (003)采购包3永吉分公 司; (004)采购包4蛟河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包1吉林市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含税预估金额为准若未明确含税预估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 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 年财务报 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 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7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 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 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 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 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1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 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 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 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 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002采购包2舒兰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含税预估金额为准若未明确含税预估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 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年财务报 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7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 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 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 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 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1 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 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 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 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 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003采购包3永吉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含税预估金额为准若未明确含税预估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 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 2021-2023 年财务报 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7 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 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 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 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 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1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 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 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 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 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 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004采购包4蛟河分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含税预估金额为准若未明确含税预估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 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年财务报 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7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 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 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 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 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1 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 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 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 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 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 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 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12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 进入“电子招标投标”_“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一比选项 目管理一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 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_“比选应答”中购买比选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 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 格式,须使 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 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 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https√www.cuecp.cn)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6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 比选集中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RS2024-625-LT323),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 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2026 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公开比选集中 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算24.604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额度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 单为准。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吉林市联通及各县域分公司(舒兰、永吉、蛟河)清雪服务进行 集中采购。 1.2.2服务期:2024年11月至2026年3月。 1.2.3协议下单起止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管控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 准。 1.2.4份额管控:按照(各区域中选不含税单价*对应预估次数)进行份额管控。 1.2.5采购包划分:划分4个采购包,采购包之间不可兼中(按照采购包顺序及优选声明进 行推荐)。 每采购包,采购人按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中选人1人,中选份额100%。 采购内容采购包划分服务区域清雪面积(m°)预估次数(次)预算 (元/不含税)不含税预算单价 (元/次)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预算单价下浮10%)(元/次) 清雪服务 采购包1吉林市分公司 25918.36 100 156000 1560 1404.00 采购包2舒兰分公司 6500 100 42350 423.5 381.15 采购包3永吉分公司 5000 70 25690 367 330.30 采购包4蛟河分公司 5500 50 22000 440 396.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包1: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404元/次; 采购包2: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381.15元/次; 采购包3: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330.30元/次; 采购包4: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396元/次; 应答人不含税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 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 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含税预估金额为准若未明确含税预估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 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 年财务报 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5 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7 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 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 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 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 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 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1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 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 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 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 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 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12时至2024年10月23日12时(北京时间,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 投标”一“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cl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 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_“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一 比选项目管理一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 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_“比选应答”中购买比选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 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 格式, 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 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 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 担。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 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 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 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 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5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 户首页 iPASS 自助服务专区”。 4.6由于潜在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其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 门户(https√www.cuecp.cn)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唱价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 楼会议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 参加现场唱价的应答人,请准时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并在 网上用 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规格及数量:无。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6.3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353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1-82786152 电子邮件:liqi18@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杨欣、袁原、常爽、张莹、王磊、徐静、刘佳琪、张宇萍、杨超、胡海燕、刘晓 楠 电 话:***、13258886062、15584128885 电子邮件:jlwr_jl@163.com 户名: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财务电话:0431-81815310 9.2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jlwr_jl@163.com 采购人电子邮件:liqi18@chinaunicom.cn 吉林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风险管理岗邮箱:xujian20@chinaunicom.cn 10.附加项 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iqi18@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 杨欣、袁原、常爽、张莹、王磊、徐静、刘佳琪、张宇萍、杨超、胡海燕、刘 晓楠 电 话: *** 电子邮件: jlwr_jl@163.com 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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