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19
【招标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RH20241004(TJ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499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图纸、
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专职安全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
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七、其他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SRH20241004(TJ01)
1、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安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图
纸、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
职安全员1人;
3.5.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
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
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囗9时30分。
5.2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人寿
招标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8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人:赵女士
监督电话:0431-889012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8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隐八魁廖(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ii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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