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23
【招标公告】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JLYS-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76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日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平{
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书)。
3.3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4与招标人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 栋101开标三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S-2024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长汽
车经发字【202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2.2项目概况:项目对前程家园小区进行室温采集器材料采购。
2.3招标范围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前程家园南区49#、50#、51#、52#、57#、58#、59#、60#、
64#、65#、66#、70#、71#、74#栋、北区3#、4#、5#、6#、12#、13#、14#、15#、19#、20#、21#、22#、26#、
27#、28#、29#、30#栋采购。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前程家园北区1#、2#、7#、8#、9#、10#、11#、16#、17#、18#、23#、25#、
31#、32#、33#、34#、35#、36#、38#、39#、40#、41#、43#、44#、45#、46#、47#栋采购。
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5项目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位于丙二十六路以南、前程路以东、丙二
十九路以北、丙七街以西。
2.6供货安装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
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书)。
3.3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入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 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
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
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
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
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盖章后清晰可辨的报名资料
扫描件(PDF格式)、获取文件登记表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
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
文件后须及时回复已收到。
4.3.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420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30栋
联系人:***
电 话:***(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420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匹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一一生活区30栋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0?签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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