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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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金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达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Y2024102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9元,招标人为长春市金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单位须 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 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 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白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具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331850052@qq.cσ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 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 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企业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合路交汇青怡坊·云琅A座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合路交汇青怡坊·云琅A座90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金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质·融合园4号楼外挂观光电梯工程; 2.2项目编号:JLDY20241024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工期:合同后45日内完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预算: ***.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 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 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具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o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 机构邮箱(3331850052@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 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 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售价:3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合路交汇青怡坊·云琅A座9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金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质融城23号楼1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达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合路交汇青怡坊·云琅A座9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金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金质融城23号楼102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达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天合路交汇青怡坊·云琅A座9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照耘人或共标糙主戮负麸大项眼)碑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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