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浅山牧场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29

【招标公告】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浅山牧场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浅山牧场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GJZ2024J-LHS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浅山牧场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 <2022>2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浅山牧场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15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000㎡,该部分涉及的建筑单体主要有综合服务中心、火箭军装备研学中心、综合服务D 区、水利科普馆研学中心、陆军战术研学中心、空军装备研学中心、航天教育研学中心、综合服务B区、综合服务A区(包含军事防空地下体验中心)、医疗中心及相关 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内容、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林用地以东,劝农大街以西,农林用地以南,农林用地以北。 2.5 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 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 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 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等;拥有与工程建 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 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 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拟投入的全部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 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 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 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 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 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 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 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 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 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 市)开标室。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 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 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 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 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 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 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 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0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 编: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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