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10-29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东北石油交易中心2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4-DLGK-B005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8.470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470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建设地点
采购范围
工程质量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
敦化市大石头镇、贤儒镇
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拆除工程、水、电、采暖、外墙保温、室内装修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上一年度(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东北石油交易中心206室)
方式: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东北石油交易中心2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2024-DLGK-B0058-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建设地点
采购范围
工程质量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4年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
敦化市大石头镇、贤儒镇
大石头税务所、贤儒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改造(拆除工程、水、电、采暖、外墙保温、室内装修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上一年度(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东北石油交易中心206室)
3.方式: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获取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渤海街北环城路311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渤海街北环城路3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敦化市六顶山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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