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二次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二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信建设没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二次招
标)
(招标编号:DXJS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二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6.2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业务应用场景为智慧高速银企合作项目。主要用途是满足我行与吉林中铁高速之
间的收单与清算需求,通过吉林中铁高速智慧管理系统对车流量的监测,对收费车辆及路段
应收费用的监测确定收费金额,通过POS收巢收赘模式将资金落地我行回款账户,实现智能
监测全闭环,全方位促进银企联动、方便群众费用结付等劣面协同应用。采购结果适用范围
为吉林省分行。(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乒 rl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不次招标为其虫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01标段
高速公路移动收费项目; (002)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
智慧高速项目02标段高速公路移动收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01标段高
速公路移动收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商业
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状况: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经营不满三年,经营
期内不为负数。
3.(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4.供应商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制定的信息安全规范、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能
够与我行保持高效的沟通。
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
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矢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旮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中标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
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10.商务赔偿。因供应商技术、质量、服务和泄密问题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11.本项目投标单位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投标,且只能在1个标段中中标。;
(002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02标段高
速公路移动收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商业
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状况: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经营不满三年,经营
期内不为负数。
3.(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镌借近冖年内不少③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4供应商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制定讷信息安全规范、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能
够与我行保持高效的沟通。
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
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
标入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入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中标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
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10.商务赔偿。因供应商技术、质量、服务和泄密问题而缝找行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11.本项目投标单位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投称;丑只能在!个标段中甲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
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
座5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
座5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
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舂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二
次招标)
2.2.招标编号:DXJS2024016
2.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01标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展智慧高速项目01标段智
慧高速管理合作项目,预算金额52.6万元(包括硬件设备24.1万元,软件21万元,工程辅
料7.5万)
02标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旰展智慧高速项目02标段高
速公路移动收费项目,预算金额73.6万云(硬件设备46.16万元,软件13.02万元,维护
费14.51万元)
2.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o
2.6.预算金额:
01标段:预算金额52.6万元(包括硬件设备24.1万元,软件21万元,工程辅料7.5万)
02标段:预算金额73.69万元(硬件设备46.16万元,软件13.02万元,维护费14.51万
元)
2.7.最高投标限价:
01标段:预算金额52.6万元(包括硬件设备24.1万元,软件21万元,工程辅料7.5万)
02标段:预算金额73.69万元(硬件设备46.16万元,软件13.02万元,维护费14.51万
元)
2.8.主要服务内容业务应用场景为智慧高速银企合作项目。主要用途是满足我行与吉林中
铁高速之间的收单与清算需求,通过吉林中铁高速智慧管理系统对车流量的监测,对收费车
辆及路段应收费用的监测确定收费金额,通过POS收单收费模式将资金落地我行回款账户,
实现智能监测全闭环,全方位促进银企联动、方便群众费用结付等方面协同应用。采购结果
适用范围为吉林省分行。(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2.9.服务范围:吉林省分行
2.10.服务周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有固
定的服务机构;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商业
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状况: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经营不满三年,经营
期内不为负数。
3.(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4供应商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嗣定的信息妥全规范、在合作业务开展过程中能
够与我行保持高效的沟通。
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
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中标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浣,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
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10.商务赔偿。因供应商技术、质量、服务和泄密问题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11.本项目投标单位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投标,且只能在1个标段中中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
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
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随意更换授权人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
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联系人:***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955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cy@jl.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没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薪区硅谷入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00027643
电子邮件: 809605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董λYir
签名)
e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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