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松原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招标公告】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松原市 采购单位 吉林省盛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TZCJL-ZB-202409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吉 林省盛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 (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一 标段(二次); (002)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 分包工程二标段(二次); (003)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 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三标段(二次); (004)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四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一 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 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 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 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 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2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二 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 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 2024 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 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 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3 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三 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 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 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 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4 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 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004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四 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 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 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 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910895843@qq.com)获取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法雅B05号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法雅 B05号一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 人为吉林省盛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智慧供热一标段劳务分包工 程(二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28个换热站自控仪表工程及直连供换热机 组改造,二标段41个换热站自控仪表工程及直连供换热机组改造,三标段26个换热站自控 仪表工程及直连供换热机组改造,四标段40个换热站自控仪表工程及直连供换热机组改造。 2.3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采购预算为一标段*** 元、二标段2728631.93元、 三标段2436607.61元、四标段1751203.21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过程中所需人工、机械设备等工作(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外其他 均由供应商提供)。 2.6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7日计划开工,2025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302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 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 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 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910895843@qq.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前 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法雅B05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盛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2999 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4号兆丰国际1单元131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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