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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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吉林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招标编号:JLQC-2024-1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上壤剥离项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所
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
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
的资信证明。)
3.6与招标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入、其他组织或者个入,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3.7(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
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
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06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1月04冂|至2024年11月08冂,每天8: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清晰可见并可扫描识别)
加盖投标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jlqianchuan2022@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
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
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
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
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
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3 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3 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部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招标编号:JLQC-2024-1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长春市入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冂已由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
例为100%。 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日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2.3建设规模: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1批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00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
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
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市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
的资信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
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
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8:00至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如有二维码清晰可见并可扫描识别)加盖投标入
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jlqianchuan2022@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
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
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
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
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3时00分,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9公里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Gl栋1310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9公里处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处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G1栋
1310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佐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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