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家村百村示范)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家村百村示范)项目(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吉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采购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家村百村示范)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编号:SDZB2024-0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家村百村示范)项目(二次)已由长绿发改审批字<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 区合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和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家村百村示范)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于家村; 2.4计划工期:2024年12 月05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6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共计1198.4738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 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 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 为准;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 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 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 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 书。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1 . 如 投 标 人 在 2 0 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最新一期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 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 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 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07 日至 2024年 11 月 13 日,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招 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 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技术服务 CA 办理 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均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相关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 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招标 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 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11开标室。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 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无效。 8.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777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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